1、意思是我不再需要别的什么了,得到这个就足够了。较早的出处见于唐修《晋书·宗室列传》“承叹曰:‘吾其死矣!地荒人鲜,势孤援绝。赴君难,忠也;死王事,义也。惟忠与义,夫复何求!
2、“夫”的读音并非是fū,而是fú,是句初次语词,无实意;而并非“大丈夫”或其他的什么意思。因此,这个短句适用范围很广,并不限于婚姻。
3、“夫复何求”与先秦典籍尤其《诗经》并无直接关系。能查到的较好初出处是记载于唐初官修《晋书》里东晋宗室司马承在王敦之乱爆发时表达对皇室的忠诚“‘吾其死矣!地荒人鲜,势孤援绝。赴君难,忠也;死王事,义也。惟忠与义,夫复何求!”又见于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卷92。司马承表达的是对追求到忠义的满足感。
意思是说,拥有了这样的东西,就已经心满意足了,不会再去强求其他的什么东西了,或者是说拥有了这样的东西,已经心满意足了,不会再有什么要求了
意思是我有你这样的孩子,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?确实如此、如果我们有一个非常较好的孩子、即使我们受再大的罪、生活的再辛苦、也会觉得很知足、会觉得这是老天对自己的恩赐,因为孩子好才是真的好,父母再较好都没有孩子好来的让人高兴
有子夫复何求说的是有一个儿子,说明那个儿子很听话,也很孝顺,感觉这辈子有了这一个儿子之外。都已经不知道还要去要求什么的,已经很心满意足了,足够了。
有一个很听话,很孝顺,很懂事的儿子,感觉这辈子什么都值得了。感觉吃再多的苦,都觉得无所谓了,也不想再要求什么了。
有子如此,夫复何求”意思是:我能得到这样的儿子,就已经很满足了。“夫复何求”与先秦典籍尤其《诗经》并无直接关系。《诗经》原文是:“执子之手,与子共著。执子之手,与子同眠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执子之手,夫复何求?”
“子”是“儿子”或者“女儿”;“亦”是“也”“如此”是“这样子”;“夫”是句初次语词,无实意;“复”是“再,又,还”的意思;“何”是“什么”;“求”是“追求”。“夫复何求”字面意思是:“还有什么要追求的呢?”“夫复何求”在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是:“我不再需要别的什么了,得到这个就足够了”。
有妻如此夫复何求意思是娶了这样的妻子,做丈夫的还有什么不满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