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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百多字的经典文言文

发布时间:2025-03-04 00:46:40文章类型:原创文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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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百多字的经典文言文

山居秋暝 ?王维 空山新雨后,天气晚来秋。

明月松间照,清泉石上流。竹喧归浣女,莲动下渔舟。随意春芳歇,王孙自可留。这首山水名篇,充分体现了王维“诗中有画”的特点,于诗情画意之中寄托着诗人高洁的情怀和对理想境界的追求。“空山新雨后,天气晚来秋。”诗中明明写有浣女渔舟,诗人怎下笔说是“空山”呢?原来山中树木繁茂,掩盖了人们活动的痕迹,正所谓“空山不见人,但闻人语响”(《鹿柴》)啊!又由于这里人迹罕到,“峡里谁知有人事,世中遥望空云山”(《桃源行》),一般人自然不知山中有人了。“空山”二字点出此处有如世外桃源。山雨初霁,万物为之一新,又是初秋的傍晚,空气之清新,景色之美妙,可以想见。“明月松间照,清泉石上流。”天色已暝,却有皓月当空;群芳已谢,却有青松如盖。山泉清冽,淙淙流泻于山石之上,有如一条洁白无瑕的素练,在月光下闪闪发光,多么清幽明净的自然美啊!王维的《济上四贤咏》曾经称赞两位贤隐士的高尚情操,谓其“息阴无恶木,饮水必清源”。诗人自己也是这种心志高洁的人,他曾说:“宁栖野树林,宁饮涧水流,不用坐梁肉,崎岖见王侯。”(《献始兴公》)这月下青松和石上清泉,不正是他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吗?这两句写景如画,随意挥洒,毫不着力。象这样又动人又自然的写景,达到了艺术上炉火纯青的地步,非一般人所能学到。“竹喧归浣女,莲动下渔舟。”竹林里传来了一阵阵的欢歌笑语,那是一些无邪的姑娘们洗罢衣服笑逐着归来了;亭亭玉立的荷叶纷纷向两旁披分,掀翻了无数珍珠般晶莹的水珠,那是顺流而下的渔舟划破了荷塘月色的宁静。在这青松明月之下,在这翠竹青莲之中,生活着这样一群无忧无虑、勤劳善良的人们。这纯洁美好的生活图景,反映了诗人追求过安静纯朴生活的理想,同时也从反面衬托出他对污浊官场的厌恶。这两句写得很有技巧,而用笔不露痕迹,使人不觉其巧。诗人先写“竹喧”、“莲动”,因为浣女隐在竹林之中,渔舟被莲叶遮蔽,起初未见,等到听到竹林喧声,看到莲叶纷披,才发现浣女、莲舟。这样写更富有真情实感,更富有诗意。诗的中间两联同是写景,而各有侧重。颔联侧重写物,以物芳而明志洁;颈联侧重写人,以人和而望政通。同时,二者又互为补充,青松、青松、翠竹、青莲,可以说都是诗人高尚情操的写照,都是诗人理想境界的环境烘托。既然诗人是那样地高洁,而他在那貌似“空山”之中又找到了一个称心的世外桃源,所以就情不自禁地说:“随意春芳歇,王孙自可留!”本来,《楚辞?招隐士》说:“王孙兮归来,山中兮不可久留!”诗人的体会恰好相反,他觉得“山中”比“朝中”好,洁净纯朴,可以远离官场而洁身自好,所以就决然归隐了。这首诗一个重要的艺术手法,是以自然美来发现诗人的人格美和一种理想中的社会之美。表面看来,这首诗只是用“赋”的方法模山范水,对景物作细致感人的刻画,实际上通篇都是比兴。诗人通过对山水的描绘寄慨言志,含蕴丰富,耐人寻味

五百多字的经典文言文

五百多字的文言文比较少,我只记得《岳阳楼记》,368字,《醉翁亭记》含标点477字。一般来说,小学阶段的文言文都比较简短 像《司马光》和《伯牙绝弦》,《杨氏之子》等,都比较短,只有几十个字。《滕王阁序》比较长,773个字,《师说》549字。

五百多字的经典文言文

《岳阳楼记》

庆历四年春,滕(téng)子京谪(zhé)守巴陵郡。越明年,政通人和,百废具兴。乃重修岳阳楼,增其旧制,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。属(zhǔ)予(yú)作文以记之。

予观夫(fú)巴陵胜状,在洞庭一湖。衔远山,吞长江,浩浩汤汤(shāng),横无际涯;朝晖夕阴,气象万千。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。前人之述备矣(yǐ)。然则北通巫峡,南极潇湘,迁客骚人,多会于此,览物之情,得无异乎?

若夫霪(yín)雨霏霏(fēi),连月不开,阴风怒号(háo),浊浪排空;日星隐曜(yào),山岳潜(qián)形;商旅不行,樯(qiáng)倾楫(jí)摧;薄暮冥冥,虎啸猿啼。登斯楼也,则有去国怀乡,忧谗畏讥,满目萧然,感极而悲者矣。

至若春和景明,波澜不惊,上下天光,一碧万顷(qǐng),沙鸥翔集,锦鳞游泳;岸芷(zhǐ)汀(tīng)兰,郁郁青青(qīng)。而或长烟一空,皓月千里,浮光跃金,静影沉璧,渔歌互答,此乐何极!登斯楼也,则有心旷神怡,宠辱偕忘,把酒临风,其喜洋洋者矣。

嗟(jiē)夫!予尝求古仁人之心,或异二者之为,何哉?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;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,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。是进亦忧,退亦忧。然则何时而乐耶(yé)?其必曰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乎。噫!微斯人,吾谁与归?

时六年九月十五日。

五百多字的经典文言文

(《后汉书•乐广传》)张元字孝始,河北芮城人也。祖成,假平阳郡守。

父延俊,仕州郡,累为功曹主簿。并以纯至为乡里所推。

元性谦谨,有孝行,微涉经史,然精释典。年六岁,其祖以其夏中势,欲将元就井浴。

元固不肯从。谓其贪戏,乃以杖击其头曰:“汝何为不肯浴?”元对曰:“衣以盖形,为覆其亵。

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。”祖异而舍之。

南邻有二杏树,杏熟多落元园中。诸小儿竞取而食之。

元所得者,送还其主。树陌有狗子为人所弃者,元即收而养之。

其叔父怒 曰:“何用此为!”将欲更弃之。元对曰:“有生之类,莫不重其性命。

若天生天杀,自然之理。今为人所弃而死,非其道也。

若见而不收养,无仁心也。是以收而养之。”

叔父感其言,遂许焉。未几,乃有狗母衔一死兔置元前而去。

及元年十六,其祖丧明三年。元恒忧泣,昼夜读佛经,礼拜以祈福祜。

后读《药师经》,见“盲者得视”之言。遂请七僧,然七灯,七日七夜转《药师经》行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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